您在
试用期遭遇解雇之困境后,涉及到的薪资问题,理所当然应该依照双方签署的
劳动合同中的具体条款,结合您已经实际完成的工作日数以及相对应的报酬标准来进行结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如果想要在试用期内解除与
劳动者之间的
劳动关系,必须要提供充分的
证据,证明劳动者并不符合他们当初设定的录用条件。
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供这样的证据,那么这就将被视为
违法解除。
在这种情况下,除了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应当发放的
工资之外,根据法律
法规的要求,用人单位还需要对劳动者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因此,您需要特别留意并妥善保管能够证明您实际工作时间、报酬标准以及工作成果的相关证据,例如考勤记录、薪酬凭证以及工作往来邮件等等。
假如用人单位拒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或者支付给您的工资水平存在明显不公平的情况,您首先可以尝试同用人单位进行友好沟通,协商无果之后,您有权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采取直接的行动,依法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
起诉讼,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