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是一种严重的
刑事犯罪行为,其
追诉时效需参照可能判处之刑期得以明确界定。
概而言之,若所面临的法定最高
刑罚低于五年
有期徒刑,则其追诉时效为五年;倘若法定最高刑期在五年至十年之间,则其追诉时效为十年;若法定最高刑期超过十年,则其追诉时效为十五年;至于法定最高刑期为无期
徒刑或
死刑者,其追诉时效则为二十年。
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进行追诉,则须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核准。
然而,如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
立案侦查或在人
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
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的情况下,将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此外,若
被害人在
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
立案却未予立案的,同样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