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诉讼立案并经
开庭审理所需耗费的时间,往往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
一般的情形下,对于适用
简易程序的案件,审判机关有可能会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对此类案件予以审结,且在此时间段内的
开庭时间相对较为迅速。
然而针对采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而言,其办理期限通常确定为自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之内,因此在这期间内的开庭时间则可能会略显滞后。
然而,实际的开庭日期还需根据法院的案件排期以及送达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倘若送达过程顺利,并且
证据交换等相关程序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执行,那么很有可能在短短一至两个月内便能安排好开庭事宜;反之,若是送达过程中遭遇困难,或者案件本身较为复杂,需要多次补充
证据等情况出现时,开庭时间自然也会相应地有所推迟。
总的来说,我们无法给出一个固定不变的开庭时间,建议您通过法院发出的
传票或者直接与负责该案的法官取得联系,以获取更为详细的开庭安排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