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
借款欠条只有
复印件或者其他相关联的
证据资料,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
法律效力,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证据完全无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
书证材料,应当优先提交原件;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时,可考虑提交副本。
假如我们仅仅持有借款欠条的复印件,却缺乏其它证据来互相印证的话,一旦对方矢口否认,通常情况下很难单独凭借此项证据就足以证实事实真相。
然而,若您还拥有诸如银行转账记录、网络聊天记录、以及
见证人陈述等多种类型的证据,并能通过这些证据形成一个完整且有效的证据链,以此充分证明对方确实存在借贷行为的话,即便没有借款欠条的原件,您仍然有机会赢得
诉讼。
因此,我强烈建议您尽早着手搜集和整理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