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认为
工伤认定与鉴定结果存在异议且已超出法律规定的
申请复议时限(即15日),理论上来说,便不再具备申请
重新鉴定的资格和可能性。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尽管无法通过正式途径提出重新鉴定申请,您仍然可以尝试联系相关机构及部门,详细阐述
逾期提交申请的原因及合理性,以期获得可能的特殊对待或者解决方案。
倘若实在无法进行重新鉴定,您仍可采取其他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例如,在接下来的工伤
赔偿协商或
诉讼环节中,尽可能地提供充足的
证据,用以证明原鉴定结果存在显著的错误或不合理性,从而为最终的赔偿结果带来积极的影响。
在此过程中,务必妥善保管与
工伤事件有关的所有证据材料,如
病历资料、工作环境证明等等,以便在必要时刻能够及时提供并支持自己的主张。
总而言之,尽管因超过时限而导致维权难度有所加大,但并不意味着完全丧失了争取合理赔偿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