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种情形之下,首要步骤便是深入理解女方要求
离婚的根本原因与具体目的。
如果女方仅仅基于夫妻之间感情关系已经破裂这单一理由提请离婚,而男方对此并不认同并坚决反对离婚的话,那么在首次审理过程中,法院有可能会拒绝作出离婚判决;然而,当该案件经过了法律程序,进入了判决执行阶段且六个月后女方再次提起
诉讼请求时,获得离婚许可的概率将会显著提高。
倘若女方明确表示希望进行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安排,那么在法律原则上,应该采取均分制,但是否实际执行以及如何具体分配将需要充分考虑家庭贡献度、对子女成长的关照程度以及女方权益等多方面考量元素。
关于
子女抚养权的最终归属问题,法院将依据子女年龄、父母双方的
扶养能力及其条件等众多综合要素进行公正裁决。
在此期间内,男方应当积极主动地搜集有利于自身的相关
证据,例如证明存在
共同财产、证明自己具备良好的
抚养子女能力等等,从而有效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