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诉讼启动之后,即刻开始的法庭调解过程所需耗费的时日并不具备固定性。
理论上讲,法院在收到原告提交的
诉讼材料后的15个自然日内至最后期限为30个自然日内将制作好的诉讼状副本分发给被告,同时发出正式通知文书告知双方预定的开庭日期与时间。
然而,实际的调解时间安排会受到诸多要素的严格制约,包括法庭每日受理案件量、审判员自身的繁重任务表及两位
当事人是否能顺利收到相应文件等多方面的现实考量。
在常规情况下,如果该案涉及的事实与
纠纷较少且双方当事人的立场相对温和,那么有望在一到两个月之内安排进行法庭调解;反之,若案情错综复杂,则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来处理。
然而,无论何时,法院都会在法律规定的
审理期限内完成对案件的审理工作。
在此期间,当事人应当积极地做好各项
证据整理和准备工作,以便更好地捍卫自己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