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付令
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限制方面,我国法律
法规规定其具体时限为两年。
推断此期限的起点应该是从
调解协议书中所明确指出的履行时间到期的最末一天开始计算。
如果在协议中规定了款项分期支付的方式,那么每一期的付款截止日期也应当计入到这两年以内。
若双方没有约定什么时候该支付款项,那我们就可以从调解书正式生效的那一天来计算这个时限。
然而,请各位密切关注,在此两年期间之内,如果发现任何可能性可导致无法
执行法院所裁决的行为,例如对方试图
转移财产等,都应立即向法院提出
执行申请,以避免因错过最佳执行时机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总而言之,为了确保法院判定后能够顺利执行,我们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的
执行期限,
保证调解书中规定的权益得到有力的执行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