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依靠银行转账记录这一单一的
证据来源,往往无法彻底证明该笔款项属于借款的性质。
然而,从严格的法律术语出发来看待这个问题,转账记录只能反映资金流动的方向,而并非直截了当地确认资金的定性为借款。
为了建立健全完整的借款证据链,我们强烈建议您增加以下辅助性的证据资料:比如
借款合同书、贷款字据、有关借款意图准确表达的聊天讯息、电话录音等等,以此来更为清晰地展示双方确实存在借贷交易的合意性。
倘若在法庭
诉讼的过程中,这方面的证据材料尚不充足,那么对方极有可能辩解称此笔款项并非借款,而是偿还的欠款、礼物馈赠或其他形式的经济行为。
因此,为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在进行任何出借资金的活动时,务必要妥善保管与记载相关的证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