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企业的破产事务与
法人个人所承担的
债务在法律层面上属于互相独立的两个领域。
因此,对于已陷入破产困境的企业而言,其法人个人的债务仍然需要由该自然人自我履行。
然而,如果法人个人因为自身犯下的过失导致了企业最终破产
倒闭,那么他/她可能会受到相应的
法律制裁。
不过,这并不代表着企业的破产将会自动被用以抵销或偿还法人的个人负债。
相反地,任何针对法人
个人债务的
追索权利,均应依法进行,确保
司法公正性。
如果法人个人具备可供执行的资产,例如房产、汽车、银行存款等,
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对这些财产实施
强制执行以偿付债务。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法人在
债务清偿过程中,必须
保证自己以及其所
抚养的
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总的来说,企业的破产并不会直接改变法人个人债务的清偿方式及责任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