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断的基本准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整体观察与综合性判断原则,这意味着我们需要从整体视觉效果出发,全面考虑外观设计,而不是仅仅聚焦于个别细节部分;
其次,这一准则要求我们以一般
消费者的观察视角和基本认知水平作为评判依据,因为他们通常具备一定的常识以及审美能力来理解商品的外观设计;再者便是设计要部原则,即如果被指控的
侵权设计仅仅在局部细微之处发生改变,但这种变更并未造成整体视觉效果上的显著变化,那么便不构成
侵权行为;此外,隔离对比原则也是重要的一环,它要求我们将被指控的侵权产品与
专利产品分别进行对比,从而避免由于同时观察而导致的混淆现象;
最后,相同或近似的原则也不容忽视,如果被指控的侵权设计与专利外观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没有明显的实质性差异,那么就可以认定其构成了近似侵权。
总的来说,对于外观设计
专利侵权的判断,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进行全面且客观的分析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