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法律制度规定,针对未明确约定还款期限的
借款合同,其
诉讼时效应自出借方向
借款人催促还款之日开始计算,且诉讼时效上限为三年。
然而,仍需明确指出的是,如若出借方始终未采取任何措施催促借款人偿还
债务,则该借款合同的
法律效力将不会因时间而受到损害,但最长时效不得超过二十年。
在此期间内,只要出借方主动向借款人提出偿还债务的要求,诉讼时效便可重新启动计算。
此外,倘若出借方具备有效
证据表明其在
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借款人主张过权利,例如发送过短信或进行过电话录音等,这同样会引发诉讼时效的中断,从而使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即为三年。
因此,强烈建议您妥善保管与此相关的所有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