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交易中,开发商未能按期履行住房交付义务而致业主拒绝接受房屋的行为,原则上不被视为
违法行为。
若由于开发商未能按时完成房屋交付任务而导致为合约履行中的违约行为,那么作为业主,完全有权力依照此前签署的
合同条款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这过程中,首要任务是仔细查阅曾签订的
购房合同,尤其是其中涉及到交房日期以及
违约责任的具体规定部分,以便为后续维权行动提供有力依据。
如果合同中已经明确了对于
延期交房问题的处理方法,那么业主便可以此为依据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在实际操作中,业主应当以
书面形式通知开发商其决定拒绝接
收房屋,并且详细阐述拒绝的具体原因,同时要妥善保存与之相关的所有
证据资料,例如开发商发出的通知函件、房屋交付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证明等等。
倘若开发商坚决拒绝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么作为业主,便可选择通过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向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向法院提
起诉讼等途径来解决问题。
在此,强烈建议您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务必对自身所享有的权利以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有清醒的认识和全面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