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协商解除时的
补偿金额,通常是根据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来计算。
在此基础上,每过一年就应按照一个月的
工资标准向劳动者发放。
而对于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足一整年的劳动者来说,则需要按照整整一年来计算其应得的补偿金额;若服务时间未满六个月的话,便只需要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即可。
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所提到的“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水平。
若劳动者的月工资超出了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该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来确定,同时,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也不得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