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罪名存在既遂和未遂的两种情况,其中既遂主要是指
行为人完成了毒品的运输实践,使得毒品成功脱离原位置或物流转了存放场地,正式步入运输环节。
而未遂的实质往往是,例如,行为人已经开始进行毒品的运输行动,但是由于无法预料的外部原因导致运输过程未能顺利完成。
例如,在运输过程中遭到公安部门的
逮捕,毒品并没有真正抵达目的地等等。
在司法实践中,对既遂与未遂的判定,需要全面考虑到运输行为所处的阶段、毒品是否已经处于运输过程之中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意图等多方面因素。
这种区别在
量刑上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未遂的量刑一般相较于既遂要轻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