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箅
误工费时,我们通常会依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以及他们的收入情况来确定具体数额。
然而,关于误工时间的具体期限,我们将遵循由遭受伤害后接受治疗的
医疗机构所出具的正式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若
受害人因
伤残问题而出现长期误工现象,那么误工时间则可计算至
伤残鉴定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至于收入状况这一方面,如果受害人拥有稳定的工作收入,那么误工费就应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金额进行计算。
但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的
收入来源,我们将会参考他们过去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水平进行计算;倘若受害人无法提供足够的
证据来证明自己过去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我们也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区与之相似或相同行业的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作为参考标准。
值得一提的是,在主张误工费时,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
劳动合同、
工资发放记录、单位开具的
误工证明等等,以此来证实误工损失确实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