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众存款数额的核算原则主要依据的是相关的财务记录、交易凭证、资金流转信息等关键性
证据资料。
总的来讲,这里所涉及到的资金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由存款户主处吸收的资金,以及经过转换形态后产生或者派生的所有资金。
在进行具体核算时,必须严格确认每一笔资金的来源、金额、发生时间及其最终流向。
对于那些多次吸收存款的情况,应当将其累加计算得出总金额。
如果存在利息、分红等回报方式,那么这些回报通常也会被纳入到公众存款的数额之中。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我们会借助于银行交易记录、会计账簿、
借款合同、收据等各类证据来精确地确定具体的数额。
此外,为了确保结果的准确性,我们还需要排除掉一些合理的资金往来行为,以便能够准确地界定
犯罪嫌疑人实际
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