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关于父母财产传承的分配承袭了如下的基本规则:
首先,倘若傲家离世前已经确立并生效了明确无误的
遗嘱,那么遗产的分配应按照遗嘱所规定的条款来执行;
其次,若未能留下书面遗嘱,便得依据
法定继承的程序来处理
遗产分配事宜。
这其中,排在首位的
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等人。
就一般情况而言,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在争取遗产份额时应享有平等的权利。
然而,对于那些因生活状况特殊而陷入困境且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而言,分配遗产时应对其给予适当的照顾。
同时,对于尽己所能承担起主要
抚养责任甚至是与逝者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的过程中,他们所可能获得的比例应该得以增加。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有能力承担抚养任务而且具有相应条件的继承人未能履行自己的抚养职责,在分配遗产的时候,他们有可能会被剥夺相应的份额,乃至无法获得任何
财产分配。
最后,由所有继承人自行协商并确定各自的遗产数额也是可行的途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