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贩卖毒品罪之未遂认定原则,我们通常需权衡以下诸多因素:是否已积极着手实行贩卖毒品的行为,且由于正当理由无法实现最终目的。
例如,贩毒行为者在进行毒品交易途中不幸遭遇警方追捕,以致未能成功将毒品交予买家;又或者已经与买家达成交易共识,但是在实际交付毒品之前受到了阻挠和干预。
请您务必理解,贩卖毒品罪本乃一种动作犯类型,只要实施了相关贩卖行为,便往往可以视为
犯罪既遂。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之下,若能够证实其行为显然尚处预备阶段或交易尚未完全完成,则可判定为未遂。
在此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我们会全面考虑到交易的各个环节、毒品的实际掌控状况以及是否存在
不可抗力等多种因素。
未遂的认定结果对
量刑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影响,相较于既遂而言,未遂的
处罚力度可能会略显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