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状况下,贵司可能涉及存在
违法行为。
按照现行的《
劳动合同法》相关细则而言,如果
劳动合同在终止之后,雇佣单位未能与员工
续签新的书面协议,而员工仍旧继续在职从事原有岗位工作,那么企业应当从劳动合同完成结束之日的第二天开始,直至满一年的前一天为止,向该名员工每月支付双倍的薪资报酬。
因此,我们建议您尽快与公司进行有效的沟通,并提出续
签合同的请求。
倘若公司对此予以拒绝,请务必妥善保存与工作相关的各项
证据,例如出勤记录、工作成果展示、
工资发放记录等等,以便在未来可能出现的劳动仲裁或
诉讼中提供有力支持。
若经过双方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您可考虑向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申请,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