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在上班途中不幸发生车祸并导致身亡的情况,究竟能否定性为因公伤故,此问题需考虑诸多复杂的要素。
其核心关键点在于确定事故责任的归属。
若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员工所担负之责任并非
主要责任方,则根据现行
法规及惯例,往往将此类情况视为
工伤。
这种
处理方式完全遵循了《
工伤保险条例》中所明确的“在
上下班途中,遭受非自身原因主导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归类为工伤的规范性表述。
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员工在事故中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此时一般情况下都无法被判定为
工伤待遇适用对象。
除此之外,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全面审视上班路线是否合理、事故发生时间是否处于正常的
上下班时间段等多方面因素。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快收集与此次事故有关的各项
证据材料,例如
事故责任认定书、考勤记录等等,以确保能够顺利地完成
工伤认定申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