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单纯的借款行为发生之后
债务人消失并不一定会被判定为
欺诈。
然而,对于
诈骗罪的认定则需要依据
行为人是否存在以
非法侵占他人财产为主要目的,是否通过
捏造事实或者掩盖真相等手法,从而获取了相当数量的公共或者私人财富才得以成立。
倘若借款之人在借款之时已经明确表明不打算归还这笔资金,且在借款过程中采用了诸如虚构借款真实用途、向出借方提供
虚假身份资料等手段进行诈骗活动,那么便有可能被判定为欺诈
犯罪。
然而,若借款之人在最初阶段确实有意愿偿还
债务,但由于种种
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其失去与出借方的联系或者无力承担债务,那么此类情况通常会被视为
民事借贷纠纷。
在此种情形之下,出借方有权通过
民事诉讼的途径来追索欠款。
因此,您需要对借款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评估,以便准确地判断该行为是否符合欺诈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