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制体系之下,
动物侵权行为普遍适用于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这一原则的含义在于,当受害者遭受损害之时,法律会首先假设饲养人或管理人为过错方,除非他们能够提供充分
证据证明自身
无责,否则便需承担相应的
侵权责任。
例如,若饲养的动物对他人造成了伤害,那么饲养人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起侵权责任。
然而,如果能够证明损害结果是由于受害者故意挑衅或重大过失所致,则可以免除或减轻饲养人或管理者的责任。
例如,受害者故意挑逗动物而导致自身受伤。
总而言之,在一般的动物侵权案件中,我们采用
过错推定原则,以期更好地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