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
律师费用应当由
委托律师的一方全额承担,但在特定情况下,这一规定亦存在例外。
若双方在签订
借款合同时,明确具体地约定了“如因借款
纠纷引发
诉讼,
败诉方应承担律师费”的条款,那么当发生
胜诉情形时,便可以依照该书面约定向对方主张合理的律师费支出。
此外,在某些特殊的法律规范框架内,例如当对方出现恶意违约、
欺诈等不当行为时,法院亦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决定由败诉方承担部分或者全部的律师费。
然而,总的来说,除非有明确约定或者存在特殊法定情形,否则通常情况下,律师费都将被视为由委托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