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试用期期间内,用人单位解除与
劳动者之间的
劳动合同时,原则上无需提前进行告知,但必须能提供充足的
证据证实该劳动者并不满足于原先约定好的录用条件。
所谓“未满足录用条件”其实是指有明确的证据能够支撑这一立场,例如在招聘环节中已经向应聘者明确公布过的工作职责以及考核标准,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未能满足上述标准。
如果用人单位暂时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劳动者并未满足录用条件,便贸然决定将其解雇,那么这种行为很可能会被视为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在此情况下,劳动者有权选择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
赔偿金。
总而言之,试用期内的辞退并非毫无约束,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的规定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