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规流程,
当事人向司法机关提交诉状之后,司法机关会在七个自然日内决定是否正式受理该案。
如获准
立案,那么会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将诉状正本副本送达被告人,而被告人必须在接收到这份文件之日起十五天内提交答辩书给法官。
在接到被告人的答辩书之后,司法机关还需要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原告人。
然而,实际的通知接收时间往往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案件的复杂性、司法机关的工作效率以及送达方式等等。
对于适用
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而言,通知时间可能会相对较短;反之,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来说,通知时间可能会相应延长。
此外,如果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那么通知时间通常会更快;若是选择邮寄送达,由于邮寄过程中的时间不可控,因此可能会出现一定的延迟。
总的来说,从当事人提交诉状至最终收到通知,整个过程大约需要一到两个月的时间,但也有可能会更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