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未能如期交付,往往被视为
违约行为。
商品房销售协议中,交房日期是一项至关重要且明确规定的条款。
如果开发商未能依照协定履行交付义务,应当负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具体而言,关于违约责任的形式以及补偿的方法,必须遵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所规定的内容。
倘若合同中有对
逾期交付进行
违约金计算的相关规定,那么
购房者可以根据此规定来提出
赔偿请求。
然而,如果合同中并无明确规定,则可以参考法律
法规的标准,参照逾期交付期间同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水平来确定
赔偿金额。
并且,购房者拥有申明权,即督促开发商在适当期限内完成交付任务。
若是经过督促之后,开发商仍然未能在合理期限内(一般为三个月)履行承诺,这时购房者便有权利解除协议,同时向开发商索回房款及其应计利息,并要求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