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中原告一方提出的过错情节主要涵盖以下六个方面:第
一,
重婚罪行:这是指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人士再与他人缔结正式
结婚仪式或者
同居关系;第
二,与他人有着互为婚姻伴侣以外的,且持续、固定的共
同居住生活状态;第
三,所谓的
家庭暴力事件:此种形式可能表现为身体上或者心理上对
家庭成员实施的侵害,对家庭成员造成某种程度的伤害;第
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例如长期或频繁的打骂,或未给予基本的生活照顾等;第
五,查阅到有过赌博,或是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而多次劝说却毫无效果,对家庭正常生活以及夫妇之间的感情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最后,一方因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出现裂痕,例如
婚内出轨等严重违反夫妻忠诚义务的行为。
在
离婚诉讼过程中,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进行相应的
损害赔偿,并且在
财产分配等相关事宜上,可能会得到更为有利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