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检察院在处理
人身伤害侵权纠纷案件中所涉及到的
诉讼费用承担问题,其基本原则通常如下所示:
首先,诉讼费用一般应当由
败诉方承担,但此前提条件是,
胜诉方并未提出自愿承担诉讼费用之请求。
其次,若案件结果为部分胜诉与部分败诉,则人
民法院将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各方
当事人应负担的诉讼费用金额。
再次,对于经过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承担方式将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决。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在提
起诉讼之时,原告方通常需预先缴纳诉讼费用,待案件审理完毕之后,再按照上述原则对
诉讼费用的最终承担者及承担金额进行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