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汽车交通事故的
纠纷处理过程中,
误工费用以及营养
补偿金额的归属问题,往往是由所引起事故责任的具体判定来决定的。
若事故责任清晰明了,那么便应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承担相应的
经济赔偿责任。
一般而言,倘若对方的车辆已经购买了强有力的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险种,首先应由交强险根据责任的划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赔付,若是
赔偿金额无法满足所需,则应由商业第三者险依照双方保险协议的规定作出
赔偿。
但是,如若仍存在不足之处,便需要由肇事
侵权责任人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作出最终的赔偿决定。
关于误工费用方面,其主要参考依据是受害者的误工时长以及个人收入水平。
如果
受害人为有稳定收入来源的
劳动者,误工费用就得以实际被缩减后的收入为准;至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的人群,他们的误工费用将被按照其过去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来加以评定;然而,对于那些无法提供
证据以证明自己过去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受害者,他们的误工费用将参照当地法院所在地区同行业或相似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水平来做出评定。
至于营养费部分,则主要是根据受害者所受到伤害的程度并参照相关
医疗机构的建议而做出合理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