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首次提出
离婚诉讼请求而未得到判决支持的状况,若无新的事由或理据,原告必须等待满六个月之后方能再次提
起诉讼。
然而,倘若出现了新的事实情况或理由,那么便无需受制于这六个月的期限。
这里所指的“新情况”与“新理由”,通常包括被告实施
家庭暴力、
重婚等严重
违法行为,亦或是
夫妻共有财产发生重大变动等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六个月的期限仅为法律规定的一般性要求,具体情况仍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院的裁量进行综合考虑。
在第二次提起
诉讼之时,应当充分准备相关
证据,以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从而提高获得判决
离婚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