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针对特定案件的
取保候审程序完成其执行阶段之时,主要可能牵涉到如下类型的情形:第一类,在
期限届满之际。
根据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
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因此,一旦期限届满,便应立即解除对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取保候审措施;第二类,在经过深入调查和侦查之后,发现待审理的具体案件并不符合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刑事责任的条件。
例如,经证实不存在任何
犯罪事实,或者
犯罪行为并非由嫌疑人、被告人所实施等情况,也应该解除对他们的取保候审;第三类,在
取保候审期间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若出现了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比如干扰
证人作证、销毁
伪造证据等恶劣行径,那么就必须撤销对他们的取保候审,并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置。
在
解除取保候审的过程中,执行机关将负责制作解除
取保候审决定书,并向被取保候审人员以及相关单位发出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