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之规定,申请对已经达成的调解协议实施
强制执行的时效设定为两年。
该时效自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若法律文书明确规定分期履行,则应从每一期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进行计算;若法律文书并未规定具体的履行期间,则应从法律文书正式生效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如果在这两年的时间里,您有向对方提出过要求其
履行义务的请求,或者对方自愿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义务等情况发生,那么就会导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
从这个时候开始,申请执行的时效将会被重新计算。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法定的时效范围内尽快
申请强制执行,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