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针对
离婚纠纷案件的
诉讼费用,原告需预先支付。
然而,最终应当由谁来承担本案的
诉讼费呢?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如下:若该
诉讼以判决方式结案,诉讼费便应由原被告各方分别负担。
倘若法官判定不准许双方
离婚,则诉讼费应全部由原告自行承担。
至于调解方式取得成功的案件,诉讼费如何分配的问题,可以通过双方之间的协商解决。
若协商无果,最终仍将由法庭裁定。
至于具体的金额,取决于案件的详细情况,比如是否涉及到
财产分割,以及财产的实际价值等等。
倘若涉及到财产分割,且财产总价值未超过 20 万元人民币,那么无需额外缴纳诉讼费;但若财产总值超过了 20 万元人民币,超出部分则需要按照 0.5%的比例进行缴纳。
综上所述,诉讼费的承担方式是基于案件的最终结果与具体情况而做出的综合性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