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实践中,劳动
仲裁所需的
律师费用往往是由委托人独自承担的。
不过,在某些特殊的状况下,比如
当事人间在订约时就已有明文商定关于律师费用分摊问题,又或是符合法定条件的
恶意诉讼等特定情境,承担
败诉责任的一方才需要负担这笔费用。
然而,若是在劳动仲裁这个领域,
劳动者能够成功申请到法律援助且得到了政府部门的核准的话,那么相应的法律援助机构将会指定专业律师为他们无偿提供法律咨询和
代理服务,这时候劳动者也就无需付出额外的律师费用了。
综上所述,我们不能简单地断言
劳动仲裁律师费用理所当然应当由败诉方来支付,而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解析与综合考量,包括案件本身的属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以及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等多方面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