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侵权之诉的法律事务中,原告方常常需要承担一定程度上的举证义务。
首先,原告必须毫无争议地证明
侵权行为确实存在,亦即被告的确进行了被指控的侵害他人权益的行径。
例如,在
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中,原告须证实被告在未获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享有版权保护的作品。
第二步,原告还需展示自身具有合法的权利基础,例如已注册登记的
商标权或获得批准的
专利权等。
此外,原告还应尽可能详尽地证明因被告的侵权行为而导致的实际损害结果,这其中既包括直接
经济损失,也涵盖可能存在的间接经济利益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特定种类的侵权
诉讼案件中,如涉及
环境污染或高度危险作业的侵权纠纷,法律规定原告不再承担
举证责任,而是将举证责任转移至被告身上。
然而,总的来说,原告仍然需要积极主动地收集并提交
证据来支持其提出的
诉讼请求,方可
保证案件得到公正合理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