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交
离婚申请进行
诉讼调解过程中,如被告未能出席调解,通常情况下,法院不会匆忙做出决定,而是会依据具体案情进行妥善处理。
若被告未能到场的原因并无充分的合理性,那么法院很有可能将此视为其主动放弃了参与调解的机会,进而依照法定程序安排
开庭审理。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
离婚案件的审理具有其独特性,法院往往会审慎对待,以确保能够准确地判断出双方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彻底破裂。
如果被告未能出席调解的原因具备合理性,那么法院也有可能会重新安排调解时间或者采取其他更为恰当的措施来解决问题。
总而言之,被告未能出席调解并不意味着法院可以立即安排开庭审理,这主要取决于法院对案件的深入分析以及实际情况的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