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依靠四年之前的转账信息来主张借款行为具有较高的
诉讼风险。
虽然转账记录可以作为
证据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一般情况下它并不能单独充分地证实借款关系的真实存在。
在法律实践中,为了全面证明
借贷关系的确立,往往需要借助其他的证据进行交叉验证,例如借据、
借款协议、即时通信聊天记录、手机短信、
证人证词等等,这些都是能够清晰揭示出
当事人双方存在借款协议共识的直接证据。
假设缺乏上述其他有效的证据支持,被告方就有可能提出反驳意见,否认收到的转账是借款性质,而将其归结为其他类型的经济交易,比如偿还
欠款、赠送礼物、投资理财等等。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提
起诉讼之前,务必尽力搜集到更加丰富多样的相关证据,以进一步提升诉讼获胜的概率。
然而,即便所掌握的证据相对较缺乏,您仍然拥有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只不过此时
胜诉的不确定性将会相应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