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作为一类典型的
经济犯罪行为,普遍属于需要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依照
公诉程序进行审理的事例,因此通常无法根据自我
量刑进行
起诉。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所谓公诉案件,即是由国家司法机关代表广大人民群众,针对身犯重罪的
犯罪嫌疑人口诛笔伐并提交至法律法庭接受司法裁决。
尤其是在涉及到对公司、企业等经济实体的财产管理制度以及财产合法权益严重损害的挪用资金罪中,这样的性质无疑使其成为了重点打击的对象。
然而在极少数特殊情况下,例如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决定不对被告人实施法律
追责,而被害者持有相关充分
证据能够证明该被告人所实施的
侵权行为依法应受到
刑事追责时,被害者有权向人
民法院提起
自诉请求。
综上所述,尽管挪用资金罪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将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
提起公诉,但自诉的条件却相对严格且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