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工伤鉴定过程中,关于被鉴定人员的薪酬待遇问题,其基本原则为保持不变且由所属单位每月按时接济。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指的“原本薪资福利待遇”通常涵盖了计时
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以及补贴等多种形式,然而并不包含
加班工资在内。
具体的支付标准则是根据被鉴定人员在受
工伤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
月工资来进行计算。
若发现用人单位未能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被鉴定人员有权与其进行沟通协商,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如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被鉴定人员可选择向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向劳动
仲裁机构提
起诉讼。
在此期间,被鉴定人员务必妥善保管好相关的
工作证明文件、工资发放清单及其他能证明存在
事实劳动关系的重要凭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