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国现行
劳动法律规范之规定,对于雇主解聘雇员的情况,其薪酬款项应当于解除劳动契约关系的时刻以一次性的方式全额支付。
然而,若是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从而
解除劳动合同,关于薪资支付的时间则可依据双方商议的具体事项予以处理。
然而,若为雇主单方面
行权解聘雇员,且该雇员并无过失行为,此时应将薪酬在办妥
离职手续之日同时予以支付。
如若雇主未能按时履行支付义务,则该雇员将享有向雇主请求支付
逾期未拨付
工资的权利,甚至有望通过主张相应的经济
赔偿得到进一步保障。
若雇主仍拒绝支付,该雇员可向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选择
申请劳动仲裁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