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诉讼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的承担问题,通常由原告预先支付。
而对于最后的费用承担责任,则应遵循如下
基本原则进行处理:如出现
败诉情形,败诉一方自当全额负担相应费用;倘若存在双方各自存在
违规行为的情况,审判机关将依据比例对费用进行妥善分配。
如果经过庭审与调解后,离婚诉讼得以圆满结束,那么
诉讼费用的负担责任也将由双方通过协商妥定。
需特别指出的是,在离婚诉讼中如牵涉到财产的分割事项,财产总价值未超过 20 万元者,无需另行缴纳相关费用;但若财产总值超出 20 万元,其超岀部分将按照 0.5%的比率缴纳相关费用。
同时,值得关注的是,法院将依据案件进展的具体情况,结合原被告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各自的过失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权衡,最终决定落槌责任的承担方。
概括而言,离婚诉讼所需的费用承担并非一成不变、绝对固定的,它实际上会随着案件实际情况的差异性而发生相应的调整或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