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人身权利遭受侵犯的
诉讼过程中,通常情况下,相关
诉讼费用应当由
败诉一方负责承担,除非
胜诉方自愿承担此项义务。
然而,对于部分胜诉和部分败诉的事例,人
民法院将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各个
当事人所应该承担的诉讼费用金额。
若经过人民法院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能够就诉讼费用的分担问题达成共识,则该案件中的诉讼成本将依照该协议进行分配;但是,倘若各方无法就此事项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最终的决定权将交给人民法院裁决。
如果原告选择撤回
诉讼请求,那么案件的受理费将不得不由原告自行承担,并且按照正常收费标准的一半进行收费。
而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共同诉讼的案件中,当有当事人被判败诉时,人民法院会根据各当事人与案件主题的利弊关系,来决定他们应当承担的诉讼费用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