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判决结果所需耗费的时间长度,这主要取决于待审判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及法院工作计划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
一般而言,对于普通的
民事诉讼案件,倘若
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理的话,其审理时限通常应在自
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之内完成;至于那些采用普通程序进行的案件,则其审理时限通常在自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之内完成。
然而,若存在特殊情形需要延长
审理期限的,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之后是可以适当地予以延长的。
针对
刑事案件的审判期限问题,则显得尤为复杂且具有多样化。
例如,如果该刑事案件采用的是
速裁程序进行审理的话,那么其审理时限一般应在自受理之日起的十日内完成;但若可能判处的
有期徒刑超过了一年,那么其审理时限则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对于采用
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人
民法院应当在自受理之日起的二十日内完成审理并作出判决;但是,如果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了三年,那么其审理时限则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至于采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
公诉案件,其审理时限应当在自受理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完成,最迟也不能超过三个月。
因此,具体的判决时间是无法一概而论的,建议您向负责审理此案的法院进行详细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