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庭审之前达成调解协议而终结的
诉讼程序中,
诉讼费用的分担原则上应由双方
当事人进行友好协商,然而实际情况往往因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异。
若调解过程顺利且成功,那么诉讼费用的负担通常会依据当事人之间的协商结果来确定。
然而,当双方未能就此问题达成共识时,法院将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裁决。
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若以调解方式结束
诉讼或当事人主动提出
撤诉请求,则可减免一半的
案件受理费。
例如,原本需要支付 1 万元的案件受理费,在调解成功后,仅需支付 5000 元即可。
但是对于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可能会有特定的收费政策。
因此,庭前调解
诉讼费的具体金额以及负担方式,必须结合案件的性质、调解的结果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