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外和解达成共识后,如若其中单方面未能遵循允诺,那么被
侵权者有权申请强制实施行动。
这个期限是整整两年,其开始时间点是从法律文书中明确规定的应履行期限中的最终日期以来进行计算的。
如果法律文书中规定了分期履行的条款,则需从每一次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开始算起。
法律文书中并没有规定具体履行期限的话,就得从法律文书正式生效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然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如果在这两年的期限内已经提出过
强制执行的申请,但是由于
被执行人暂时缺乏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导致
执行程序被迫终止,那么在日后发现被执行人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可以随时再次提出
申请恢复执行,而且这种情况下并不受
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