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交通事故的过程中,
交通费用的承担方应该是依据事故的责任评断来厘定的。
倘若其中一方被判断为全面负责,那么该方通常需要承担起受害者因这次事故而产生的交通费用,例如用于紧急治疗、处理事故以及其他必要行为所必需的交通费。
然而,如果双方都对事故负有责任,那么他们将按照各自的责任比例来分摊这些交通费用。
当涉及到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时,在此种情形之下,保险公司将会依照其责任限额负担部分费用。
对于交通费用的
赔偿事宜,受害者往往需要出具相关的财务票据作为
物证,例如打车的发票或者公共交通费用的票据等等。
假如双方在交通费用的分担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那么他们双方可以选择法律手段解决,最终由法院依据事实情况来进行公平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