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次提起
离婚诉讼并经过六个月的等候期之后,判令
离婚的几率将会有所提高,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法院必然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判定离婚与否的主要依据和标准是夫妻之间的情感状况是否已经达到“破裂”的程度,这是法律规定的必要条件。
若在此期间内,夫妻双方仍然处于
分居状态,或者出现了其他能够证明夫妻关系完全破裂的情况,例如一方存在着严重的婚姻过错行为如
重婚、
家庭暴力、赌博等,并且这些问题反复发生,或者双方因为感情不合而长期分居长达两年以上等等,那么法院很可能会作出离婚的判决。
然而,如果缺乏足够的
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另一方坚决反对离婚,同时又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必须离婚的情况,那么法院也有可能会做出不准许离婚的裁决。
总的来说,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并等待六个月之后,是否能够获得离婚的判决,需要根据多种因素以及相关证据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