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拆迁所涉及到的补偿
继承权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需明确指出的是,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而每一个农户仅具有
使用权。
在实施拆迁过程中,通常包含了针对住房本身的补偿以及对应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两方面内容。
关于房屋补偿部分,倘若
被继承人有留下
遗嘱的话,将根据遗嘱内容进行
继承安排;否则,就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传承,其配偶、子女以及父母这些
直系亲属将会成为
第一顺序继承人。
至于宅基地的区位补偿,这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成员共同分享。
如果
继承人本身就是该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并且满足宅基地申请的各项条件,那么在他们顺利继承所遗留下来的房屋之余,也可以依法获取宅基地的区位补偿。
总的来说,宅基地拆迁中补偿继承权的确立,必须充分考虑并结合诸多因素及其相关法律
法规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