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缴纳
税费之名进行诈骗行为,无疑构成了诈骗罪。
关于此类罪行的判处方式及轻重程度,主要是依据诈骗所得金额的多少而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3000元到10000元之间的,以及在30000元到100000元之间的,以及达到500000元以上的,我们将分别认定为
刑法所规定的“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和“
数额特别巨大”。
对于涉及数额较大的案件,罪犯将会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同时可能被处以
罚金;对于涉及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案件,罪犯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需要承担罚金;至于涉及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案件,罪犯则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并且可能被处以罚金或
没收财产。
然而,具体的
量刑结果还需结合
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积极退赃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